迎八一
以法为盾
看普陀如何打好
【资料图】
军人军属法律援助“组合拳”
普陀区法律援助中心认真贯彻落实《法律援助法》和司法部、中央军委政法委员会联合印发《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实施办法》,打好“组合拳”,全力保障军人军属合法权益。
完善军人军属法律援助站点布局
与区人武部、双拥办、驻区部队多次召开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推进会,完善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网络,全区已设立12个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站点,安排律师驻点值班,为军人军属提供法治宣传教育、法律咨询、简易非诉讼法律援助事项办理等综合法律服务。
建立军地法律援助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,加强与军队职能部门对接,沟通情况,协调处理有关问题。
优化军人军属法律援助申请流程
对军人军属提出的有关军人婚姻家庭纠纷、房屋买卖纠纷、房屋租赁纠纷等符合法律援助受理条件的事项范围,依法予以法律援助。在区法律援助中心设立军人军属法律援助绿色通道,优先受理、优先审查、优先指派。对伤病残等特殊困难的军人军属,实行网上申请、电话申请、预约服务、上门受理等服务方式,也可根据受援人需求通过“一网通办”提供帮办、代办服务。积极与外地法律援助机构对接,建立法律援助异地协作机制,为军人军属申请法律援助提供便利。
区法律援助中心累计为驻区部门军人军属提供公益法律咨询350余人次,承办法律援助案件15件,为官兵代书法律文书60件,上门为驻区部队举办法律讲座10场。
确保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办案质量
择优遴选20名专业法律援助骨干律师组建“普陀区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律师团”,定期对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进行业务培训。根据案件性质,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,完善案件指派工作。加强对案件各环节的监督管理,实行全程跟踪和庭审旁听,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。通过加强军人军属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检查、回访当事人等方式,提高案件办理专业化水平。